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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吗?

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吗?

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随之消失,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么?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划分为哪些情况?本站小编整理了劳动法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么?

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基本相同,这里所谓的“关系”就是“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终止双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双方没有劳动合同书,是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后双方再无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理解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合同,但是因某种原因,进行解除。共同点就是,职工不再单位继续工作。

二、试用期内单位可解除情况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由此可见,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没有了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基本没有,两者就是一个意思。解除劳动关系有多种情况,可以由劳动者单方面提出,也可以用人单位方面提出,还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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