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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离职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离职,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享有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正在签订了劳动合同需要关于一些必备的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说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并且在劳动合同期限没有届满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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