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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未到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一、未到到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劳动者未到退休年龄且不存在法定过错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具体标准如下: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被废止,但废止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废止前的生活补助费;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中,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和争议的一个重要措施,如果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赔偿,具体赔偿标准与建立劳动关系时间相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