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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工资结算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工资结算期的规定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工资结算期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解决方式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签合同可以主张入职起一个月起至离职的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员工辞职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

4、若员工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5、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公司规定未做满一年辞职不结算工资是违法无效的规定。

7、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三、辞职时工资怎么算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

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工资结算就是劳资双方根据当地法规或者惯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口头约定,对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进行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