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关系/列表

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只有在职工主动离职或者存在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才有义务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

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