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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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情形有:
1、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委托人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研究开发人不承担责任。
3、委托人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赔偿因此给研究开发人造成的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委托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