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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析: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孕妇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予其补偿;而经济补偿标准是孕妇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是依法辞退孕妇的,即在孕妇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辞退的,不需要给予其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