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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法的加班费怎么算?

加班很多人都是排斥的。法定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八个小时,如果还要加班,很多人都会觉得很疲惫,所以很多人都是不希望加班的,我国法律依定,加班是要支付一定的报酬的,就是所谓的加班费。那么劳动法的加班费怎么算,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国家规定加班

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每天加班4个小时怎么办?

全年无休每天加班4小时,即使依法支付加班费,由用人单位也违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的加班费怎么算,加班费如果说是正常的工作时间我们经常说的工作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平时工资标准的150%,如果说是特殊的节日比如节假日,那么相应的加班费应该是平时的三倍。还有如果一般公务员等职工,周六日有休息时间加班的,按照原来标准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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