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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该为处于高温环境作业中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关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气候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标准。那么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下面小编给宁波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一、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新政策,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不过,要领取高温津贴还有前提条件。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只要企业在6月至9月间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发放当月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高温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高温补助费的发放主体是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本市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一样,都要参照执行有关高温费发放规定,但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参照执行。

三、企业拒绝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企业在夏季高温时节向劳动者发放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替代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由此可见,按照宁波市最新政策,宁波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225元,发放月份是6月到9月。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企业,都要为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并且应该提供其它措施保障高温环境中员工的健康。对于不支付补贴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一经查处,企业会被罚款,并责令改正。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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