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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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上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一、退休人员上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退休人员上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不属于工伤。退休聘用人员与单位间成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不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认定工伤。

根据上述规定,若该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该员工之间成立劳务关系。因此,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追究企业责任,应根据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视情况予以认定。

因此,如企业返聘已达退休年龄人员的(包含原已在贵单位工作的或首次外聘的),应与其签订雇佣合同,企业(雇主)可依照雇佣合同的约定终止或解除雇佣合同,且不受劳动法律调整。企业无须按照劳动法给予该类人员福利待遇(如无须购买社保,没有医疗期待遇,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二、工伤事故赔偿程序有什么?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退休人员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工伤,出现工伤之后,单位要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然后申请工伤鉴定,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用人单位可以携带工伤认定书,员工本人的身份证,病历资料,进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