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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意外死亡老板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工地出意外死亡老板要负刑事责任吗?

工地出意外死亡老板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般是需要承担的,但前提也是属于重大的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主要看后果。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工人工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

(一)侵权途径

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

(二)工伤途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目前基本认为只要是构成工伤的,受害方无事故责任。

采取以上两种途径来处理伤亡事故,在实践中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途径选择:赔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途径,因为两种途径有不同赔付项目、赔付标准、处理程序,工伤途径需要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后再处理赔付问题,而侵权可以直接诉讼。

2、签订协议后的处理:实践中有很多签订完协议后反悔又诉讼至法院的争议,签订完协议后最好到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这样也防止当事人的反悔来撤销协议等。

三、工地意外死亡该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地出意外而造成了人员的伤亡,那么所存在的责任就一般在于公司工地的老板,但对于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要看事件的后果,如果老板不承担任何的后果,那么必定就会以犯罪的行为来进行判决,所以,最主要的就是看如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