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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工伤时效期

单位申报工伤时效期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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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的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在一个月内企业未予申报、一年内员工也未申报工伤(剔除特殊个例),则超过了申报的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极易引发劳资关系的恶化,影响和谐劳动关系,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声誉

工伤认定的方式有着有关国家的规定,所属企业的认定是程序的必然,所以对于此类问题自己一定需要申请所属企业进行认定,这样不仅在法律中有所依据,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也有着重要的保障,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自己一定要多注意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