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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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温补贴标准2021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夏季的带来,全国各地的人们对于自己是否满足高温费的受领条件的关注度是比较高的,在湖北工作的职员们也不例外。但是由于湖北很多职员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湖北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无法判断企业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发放了高温费,所以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湖北高温补贴标准2021是如何规定的?

一、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发放时间:6、7、8、9月。

2、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二、补贴发放标准及其他问题

1、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2、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3、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5、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6、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可以看出,在六至九月份期间,对于那些在高于33摄氏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企业单位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高温费的发放标准的规定,向满足受领条件的职员支付一定的经济补贴,为了避免纠纷,企业单位在发放高温费时,需要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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