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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子女探望权能否强制执行

时间:2024-02-27 21:26:29浏览:1703次来源:本站小编整理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探望权的问题也可以强制执行,只不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比较特殊,因为法院不可能直接把孩子带到指定的地点让当事人探望,所以,人民法院通常都是对有孩子抚养权的那一方进行罚款或者拘留,让当事人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离婚后关于子女探望权能否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关于子女探望权能否强制执行?

离婚后关于子女探望权也可以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关于子女探望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离婚后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四、探望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对于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当事人来讲,另一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利探望孩子,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能阻止对方正常的看望孩子。亲子关系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如果不让孩子见父亲或母亲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