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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是什么

一般在因为用人单位有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下,员工向单位辞职的话,那么此时可以要求单位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要求单位做出赔偿的可能性比较小。那究竟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是什么

一、新劳动法主动辞职赔偿是什么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二、新劳动法解雇该怎么处理

1、2008年1月1日以后,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但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6、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若用人单位需要开除员工的话,那么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就是违法开除,那么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员工做出赔偿。而从原则上来看,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的,其实单位往往不会做出赔偿,除非存在特殊的情况,例如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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