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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具体是多少天?不给休产假违法吗

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很有可能会因为怀孕而不得不中止工作,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与有待,毕竟生育对家庭、对国家来讲都是大事,因此法律方面给予了怀孕女职工一定的产假。那大家知道法定产假具体是多少天吗?下文中本站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定产假具体是多少天?不给休产假违法吗

一、法定产假具体有几天?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具体天数: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二、不给休产假违法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出,不给休产假 单位属违法。公司制度中的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30条规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三、产假有哪些类型

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15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 15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就目前的规定来看,我国法定产假一般是90天,但在生育方面可能每个女职工所遇到的情况不同,并且还有那种怀上多胞胎的情况,此时就会适当的多给予一定的的产假。同时,各个省市也结合了本地的情况,对女职工的产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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