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应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法录帮 离婚律师解答 3.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离婚诉讼中,作为原告开庭时需要宣读起诉状的内容,并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如果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TAG标签:离婚 婚姻家庭 法庭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