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2019年小孩子改名字政策调整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
(1)因父母离异更名;
(2)再婚子女更名;
(3)被收养人更名;
(4)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
(5)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
(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
(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

2019年小孩子改名字政策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