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流浪或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应如何处理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6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TAG标签:离家出走 未成年人 家事纠纷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