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将婚内协议作为拒绝还债的理由

可以,夫妻双方在婚内,可以对财产达成协议,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协议书应当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都必须遵守,双方因婚内财产发生纠纷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是否可以将婚内协议作为拒绝还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