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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是否要还债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分两种情况: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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