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子女拒绝被探望是否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

子女拒绝被探望是否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
律师解答:能作为。律师解析:子女拒绝被探望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
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跟探望权人感情恶化,明确表示拒绝探望,应当尊重其意愿,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
享有探望权的父母不得强行对其进行探望。
八周岁以下的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看子女是否独立地作出拒绝父母一方探望的意思表示,不能作出的,则不能中止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