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纠纷

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况有哪些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未按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况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