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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付期间能辞工

工伤鉴定赔付期间能辞工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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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辞工吗



    工伤鉴定后认定其工伤后员工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辞工的自由。但是建议还是不要离职。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文章就是小编对“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辞工吗”的相关回答。员工在遭受工伤之后享有完全的自由自己决定是否要继续为单位工作,但是建议还是留在单位才能够为自己的工伤索要相应的赔偿否则离职就将失去了享有这些待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