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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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育的,另一方应当担负部分或者全部抚育费。担负费用的几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标准抚养费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新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权主要是按照孩子的年龄来进行划分的。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抚养权是归女方所有的,对于2~8周岁的孩子应该按照满足孩子实际生活需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来选择孩子的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