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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复婚登记程序是什么,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复婚就是双方离婚之后又决定再次与对方办理结婚登记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法律对于我国公民的复婚程序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复婚登记程序是什么吗?本站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复婚登记程序是什么,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一、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复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复婚登记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与中国公民复婚登记程序与结婚程序其实是差不多的,当然需要当事人准备的结婚材料可能会有些许不同。需要注意的是,男女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之后,婚姻关系才是合法的,对彼此的利益也是一种保障。更多复婚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本站网站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