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列表

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具体的范围包括:
其一、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其二、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