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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有哪些规定

无配偶这收养孩子有下列规定:
1、收养人无儿无女;
2、有充分的能力对被收养人进行抚养和教育;
3、年龄要满足30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的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