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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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行为有法定效力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行为有法定效力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收养行为有效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适格。
即被收养人必须为丧失父母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等。
收养人必须满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扶养能力等条件;
2、程序合法
收养应办理收养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