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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失踪了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对方失踪了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家庭,甚至杳无音信,给家庭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对其配偶而言,对方长期失踪,导致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不能正常履行,夫妻感情也无法维系下去,办理离婚已属理所应当。显然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具体来说对方失踪了怎么提起离婚诉讼?本站小编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对方失踪了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1、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一方失踪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先宣告下落不明,再申请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是宣告失踪要满足一旦的条件: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其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其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这两种方式相比较,先宣告失踪再离婚,不足之处是必须下落不明满两年,但优点在于被宣告失踪属于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只要提起,一般都会判决离婚。失踪人的配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二、对方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1、对方失踪,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所以对方失踪起诉离婚,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需要注意,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如果确有必要因对方失踪起诉离婚,被告的亲属或者原告都最好专业的离婚律师代理,从而更好地维护失踪人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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