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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范围?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了结婚证,那么两人之间就存续了婚姻关系,对彼此就有了法律的责任。对于财产的分配也有了相应的标准,而在结婚前的财产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由一方自由支配。而婚后的财产就是双方共同拥有的。那么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

一、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出上述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共同财产范围

通常情况下,男女结婚后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上述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述规定对夫妻财产进行了一定的区分。而婚后财产也有属于一方的情况,是该方自由支配的财产。结婚不仅仅使两人之间感情上的联系加深,更是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存续。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范围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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