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列表

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相关规定,婚后个人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婚后个人财产有哪些

1、婚后一方接受他人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必须是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给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只赠与给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要有证据,如果证明不了,那根据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则,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婚后一方继承来的财产,通常是通过遗嘱方式表明只由特定由一方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而是法定继承,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3、婚后,因为人身权益受侵害获得的赔偿款,比如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样的款项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依法属于个人财产。

4、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得的法定孳息,比如存款的利息,这也属于个人财产。

5、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协议,根据这些约定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TAG标签:个人财产 婚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