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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保险是共有财产吗?

离婚保险是共有财产吗?

一、离婚保险是共有财产吗?

离婚保险是否共有财产,应当是根据购买保险的金额来进行判断的。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

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二、保险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有争议的保险主要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主要是机车保险。财产保险和机车保险一般是一年一保。而离婚时争议最多的是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至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险都是短期的而且数额也比较小。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理财等功能。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人寿保险的现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看以下说明:

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如果所缴纳的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里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后分割现金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

2、变更投保人,转让保单给被保险人根据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由于夫妻离婚后身份关系的消失,使得保险利益不存在,夫妻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双方可以到保险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关系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是容易发生一些矛盾的。一般情况之下,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是利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购买的话,那么保单等相关的利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共同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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