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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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离婚时也不会分割。但以下几种常见情况要打醒大家:
婚前的存款,如果存的是定期,即便中间转存过,那么离婚时也仍然是个人财产,利息,也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前存款和婚后收入放一起混同了,那就很难维权了。另外,婚前存款,婚后因共同生活开支掉的部分,离婚时不能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离婚前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贷款,那是安全的。如果有贷款,最好婚前还清;如果婚后一方或双方还贷,那离婚时,房子虽然还会判给你,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给对方进行补偿。不过,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就有的公司股份,离婚时股份仍然是个人的,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也就是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在婚前能够接受婚前财产约定,那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拟定专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或者在婚后制作夫妻财产约定,把婚前婚后的财产约定清楚,既能保护个人婚前财产,也是减少夫妻财产矛盾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九条: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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