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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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

一、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讨回的,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

赠与的条件主要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

二、婚内把婚前房产赠与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1、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配偶同意,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

2、既然决定住房给孩子,就需要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孩子监护人一起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户口本,房产证登记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孩子名字房产证。

3、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4、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三、婚内把婚前房产赠与孩子在哪里办理?

1、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契税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任何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财产,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财产赠与给他人,一般来说,财产在赠与后产权就发生了变化,除非时接受赠与的人违反了合同之中的内容,否则这些被赠与的财产是不用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