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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赠予子女的财产能否收回

受赠予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予子女的财产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离婚赠予子女的财产能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