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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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权该如何行使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事行为奉行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对于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志,尊重合同效力。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据合同行使权利。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协议解除权该如何行使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若被告认为实际情形已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有权解除本合同。根据合同这一约定,被告在经营场所被封堵、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有权解除合同。
另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当事人可以是合同任何一方,无论是守约方还是违约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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