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当前位置 /首页/合同事务/合同效力/列表

在途货物买卖合同风险法律规定何时转移?

风险原则上从交付起转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1、如果买卖在途货物的,风险从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
2、但是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

在途货物买卖合同风险法律规定何时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