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货物买卖合同风险法律规定何时转移? 法录帮 合同效力 1.4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风险原则上从交付起转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1、如果买卖在途货物的,风险从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2、但是出卖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TAG标签:货物 买卖合同 风险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