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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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联系和区别是: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是无偿合同的情况;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
(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无偿保管有轻过失免责的规定;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
(5)寄存人和存货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百八十一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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