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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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有哪些

预期违约的违约条件有哪些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一、构成明示预期违约条件:
1.明示预期违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
2.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和不含糊地作出;
3.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不履行,如根本性违约;
二、构成默示预期违约条件:
1.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不佳,没有能力履约;
2.商业信用不佳,令人担忧;
3.债务人在准备履约或履约过程中的行为和实际状况表明债务人有违约的危险。如果当事人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的可能,有权请求对方提供担保,并中止履行合同;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适当的担保,则可以按照预期违约的一般救济原则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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