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有哪些 法录帮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2.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如下:1、前提条件不同。2、适用事由不同。3、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上不同。4、法律救济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TAG标签:违约 预期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抗辩权 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