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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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态是什么
律师解析:1、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
(2)预期不能履行。
2、实际违约。
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3、不适当履行。
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4、其它违约行为。
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1、预期违约。(1)预期拒绝履行;(2)预期不能履行。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3、不适当履行。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约情形外的其他履行附随义务时存在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