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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借款合同在生活中常常见到,同时借款合同也常常引起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借款合同的性质是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就认为借款合同已宣告成立,但借款合同成立不意味着借款合同生效。那么,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
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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