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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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
对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合同即成立。
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
3、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
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有效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内容具体确定;
(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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