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假合同如何鉴定

假合同如何鉴定
律师解析:假合同一般表现为以高额回扣作诱饵,以达到顺利签约的目的;欺骗方往往在很多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异地签订合同;利用各种亲戚朋友等关系蒙蔽对方使对方放松警惕等。
判定假合同可能有下列情形:
1、虚构单位名称或当事人姓名;
2、使用假的担保物;
3、以订立小额合同的方式欺骗对方继续订立合同;
4、骗取财产后逃匿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