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如下:
1、简易交付;
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
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
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2、间接交付:
一种是运输
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
交给第一承运人。
针对的是代办托运。
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
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
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3、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
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占有改变:
已经占有了:
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
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
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