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2.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于2015年2月4日失效。目前没有找到专门针对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权的具体规定,在处理此类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确定管辖。 TAG标签: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承揽 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