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恶意串通是怎么认定的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5.9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符合下列特征认定构成恶意串通: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一个第三人利益。【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TAG标签:合同纠纷 认定 合同法 串通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