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恶意串通的合同

恶意串通的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恶意串通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合同的,利益受损方可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