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要件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1.8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TAG标签:合同纠纷 要件 撤销 合同事务 合同 变更 #